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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弋阳县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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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我县教育系统办学治校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健全制度、规范政策、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探索推进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科学发展观在全县教育系统得到进一步落实,现代教育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努力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在提高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方面取得成效;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取得成效;在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方面取得成效;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方面取得成效。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规范管理年”活动与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教育规范管理,在“规范管理年”活动中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教育事业发展大局,用规范有序的管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就业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把“规范管理年”活动与各部门、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校而异,抓住各自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取得管理成效;深入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突出各部门、各学校特色,提升现代管理水平。 四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密切联系群众贯穿于“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充分听取、吸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诚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规范管理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五是坚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各部门、各学校对通过自查、上级督查、群众反映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发现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使规范管理活动尽快取得成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对于涉及教育发展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座谈会、集体讨论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各负其责、职责统一。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体讨论、统一审查把关和报备制度。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会议和公文管理,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规定批文时限,简化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 3、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 4、规范公共财政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 5、规范“民生工程”管理。落实教育“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并定期督促检查。严禁对教育“民生工程”资金截留、挤占、挪用。 6、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人民切身利益的违规收费案件。 7、规范信访制度。完善信访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8、规范学籍管理。修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规范学生学籍管理。 9、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全面推进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加强招生秩序督查。做好高中、中专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核、备案工作。 10、规范廉政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干部队伍廉洁自律。 (二)各级各类学校 1、规范学校决策行为。完善学校章程,健全校务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保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审议。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决策行为。 2、规范校务公开。推行校务公开,制定公开规程,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与教职员工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校内收入与分配、职称评聘等事项应当纳入校务民主管理和公开的范围。 3、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推行“阳光财务”,加强预算管理,增强教育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校舍建设工程质量。民办学校要统一使用财务管理和收费软件,建立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财务管理制度。 4、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遵守教育收费政策,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公办学校不得借改制为名乱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5、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办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均应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内部纪律约束,不发虚假广告、不欺诈学生、不突破计划,切实做到诚信招生、规范招生。 6、规范教师管理。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坚持教师准入制度,严禁有编不用,聘用不合理代课人员行为。查处长期占用编制、外出打工的行为。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7、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机构,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法办学,开齐开足课程,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8、规范学生管理。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学生团体作用,使之成为学生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 9、规范后勤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房等区域的管理制度;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后勤采购制度化、规范化,节约成本,提高质量;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备案等制度。 10、规范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出现影响稳定的事端。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安全稳定事件报告制度。 五、实施步骤 “规范管理年”活动时间从2008年4月开始到2008年9月结束。活动范围为教育局各股(室)、教研室、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活动实施步骤共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4月) 1、宣传动员。召开“规范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活动开展。大力宣传“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学习讨论。组织机关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开展“规范教育管理”为主题的大讨论,明确“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高教育系统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引导人人自觉参与活动。 3、制定方案。各校要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制定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22日前上报教育局“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活动办公室”)。 (二)查找问题阶段(2008年5月) 1、查摆问题。各校要认真对照规范管理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分析本学校管理观念、管理思路、管理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现状,切实摸清底子,找准问题、差距与不足,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20日前上交“活动办公室”。 2、征求意见。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向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三)边查边改阶段(2008年6月) 针对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的原则,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整改方案应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群众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征求意见,逐一规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于6月2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8年7月-8月) 各股室、学校要围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主要内容,结合自身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力量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机关规章制度应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局班子会讨论通过;学校规章制度应由相关部门提出方案,经行政会、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建章立制,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评估总结阶段(2008年9月) 1、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活动评价体系。主要测评群众对各部门、各学校规范管理实际效果的满意度,对教育事业发展状况的满意度。测评对象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为主,同时,要吸收一定比例的在活动中反映情况、提出问题的当事人代表参加测评。主要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分层面开展测评。 2、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并写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报“活动办公室”。 3、组织教育管理经验交流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树立一批规范管理好、社会反映好、教育质量好的先进典型和榜样,引导大家共同进步。 六、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有关股室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局纪委书记李雄林同志兼任,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建立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规范管理年”活动在全县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开展。要把“规范管理年”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履行政令畅通、管理到位、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把“规范管理年”活动融入到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把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结合到“规范管理年”活动中来,认真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各校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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