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弋阳教育网 >> 教育信息 >> 三名工程 >> 文章正文
关于开展创建县级“名校、名师、名班主任”活动的实施意见          【字体:
关于开展创建县级“名校、名师、名班主任”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教育办    文章来源:教育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8

   

                      弋教发[2004]8号
                关于开展创建县级“名校、名师、名班主任”
                     活 动 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园),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整体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教育整体形象,使全县教育事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创建“名校、名师、名班主任”活动。为了使活动开展得井然有序,卓有成效,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建范围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
   2、全县公立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班主任)和在民办学校任教,并正式办理了手续的本县公办教师。
  二、评选名额
   1、“名校”:原则上按中学、小学、幼儿园系列评比,根据创建条件和学校(园)创建情况,每个系列评选出若干所“名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2、“名师、名班主任”:根据创建条件和创建对象的成绩,评选出若干名“名师”和“名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名校申报条件
凡申报县级“名校”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办学思想端正。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或经验。
    2、领导班子坚强。班子团结,作风务实,廉洁自律,在教师中威信高,重视创建活动,创建意识强。
    3、师德师风优良。教师敬业勤业,廉洁从教,尊重家长,热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学生的现象。社会、家长对学校满意率达95%以上。
    4、德育工作扎实。重视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学校团队建设,机构健全;每年“三月德育活动月”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社会反映良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措施落实;在校师生无违法犯罪和重大违纪事件。
    5、育人氛围浓厚。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教室、办公室、学生寝室布置得体;校园内语言、文字规范。
    6、校园美观整洁。卫生设施齐全,绿化、美化率高;师生举止文明,学生养成教育到位,具有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卫生习惯。
    7、办学条件达标。生均校园面积和校舍面积达到国家低限标准;教师学历达标;仪器装备、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实验室建设符合标准;现代化教育装备基本符合要求。
    8、教学秩序井然。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建设规范;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恶性事件。
    9、财经纪律严明。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法规,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批准的标准和项目收费,无乱收费、乱开支现象;按要求设置财务人员,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10、教育成绩显著。德育工作有特色,学生犯罪率为零;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同类学校前列;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达到江西省规定的标准。
  (二)名师申报条件
凡申报“名师、名班主任”的,应该具备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良好。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热爱祖国,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领导,勇挑重担,出勤率高;忠于职守,为人师表,严于律已,语言文明,穿着得体;教书育人,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深受学生尊重和拥戴;尊重家长,经常与家长联系,无歧视学习有困难家长的行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正确对待荣誉和得失,有很强的奉献精神;廉洁从教,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推销或变相推销学具、教辅用书和其他商品。
  3、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年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笔记在2万字以上;基本掌握现代教育手段方法;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学历达标,并在原有学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学历水平。
  4、教学业务精湛。治学严谨,能适应循环教学;有较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改革意识,不断总结和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方法;每学期有教学计划和教案;教案书写条理清楚,步骤完备,详略得当;近三年来参加县级以上的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5、科研水平较强。具有承担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县级以上的教学研究课题;积极撰写论文,并参与县级和上级教育业务部门的论文评选和交流,论文必须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主动承担校级的公开教学任务。
  6、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班风和学风良好,评选文明班级次数相对较多;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所教班级的教学质量位居前列。近三年来获得过至少一次的县级教育部门表彰和奖励
  (三)名班主任申报条件
名班主任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近三年来至少一次获得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有较为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和班级管理能力,班级管理有特色,并不断创新管理机制。
  2、所带班级战斗力强,在文明班级评比、各类活动竞赛和教育教学质量在同年级中居于前列。
  3、建立家长联系制度,经常与学生家长广泛联系;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任务;认真开好主题办会、家长会,组织班级集体活动。
  4、注重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开展“培优转差”工作,并效果明显;重视培养班干部,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四、创评程序
  1、制订细则。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制订实施操作细则。
  2、宣传发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关于开展创建“名校、名师、名班主任”活动实施意见》,把广大教师的思想统一到“三名”工程的创建活动中来,参与到争优创先的热潮中来,形成校校创先进,人人当楷模的浓郁氛围。
  3、组织申报。
  (1)名校的申报: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意见》和《细则》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在总结创建的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自查、评选、推荐和申报工作。县城学校、民办学校和农村中学、中心小学以校为单位申报,农村村完小以中心小学为单位申报(自查成绩折算后在80分以上)的均可申报,农村村完小由中心小学负责申报,原则上每个乡镇只申报一所学校。
  (2)名师和名班主任的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学校认真组织评选。县城学校、民办学校和农村中学以校为单位、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每类人员推荐申报1名候选人。
“名校、名师、名班主任”申报都必须附申报事迹材料。
  4、申报要求。各学校要将“三名”创建条件公开,特别是“名师、名班主任”的评选条件要公开透明;“名师、名班主任”的推荐评选工作一定要自下而上,采取教师推荐、学校考察、学生和家长评议等程序;推荐申报单位要组织人员写好推荐事迹材料;推荐为“名师、名班主任”的人员,在上报教育局前,要张榜公布。
  5、组织评选。根据学校推荐上报的“名校、名师、名班主任”名单,教育局组织力量到实地进行考察、评估,在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意见的前提下,初定“名校、名师、名班主任”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确定后,教育局再组织全部候选单位(教师)到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巡回作事迹报告或演讲,由到会教师给予综合评议,最后结合考核评估成绩,评选出最终“名校、名师、名班主任”。
  五、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后,教育局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被评为“名校”的单位,由县教育局发给“首批名校”奖牌,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评为“名师、名班主任”的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和资料费各500元。同时由电视台制作“名校、名师、名班主任”风采录,在教育电视台播放,事迹突出的选送到上级部门进行评选、表彰和奖励。
  六、创建要求
  1、开展创建“三名”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各学校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 “三名”工程创建活动。
  2、在整个创建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真正的优秀学校和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上来。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依照创建的条件和标准,积极组织学校和教师、班主任参加创建活动,使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全县广大教师和班主任都达到和基本达到“名校、名师、名班主任”的基本要求。
  3、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师、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在创建活动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和广大教师的综合素质,以整体促进全县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提升弋阳的教育知名度,扩大弋阳教育的影响。
  4、加强创建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创建“三名”工程活动领导小组。王长仁任组长,喻弋洪、黄海英、胡春寿、朱凤友、姜华、吕全发任副组长,李国芳、吴智胜、许英、邹志刚、吴济北、阮优琴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姜华兼任,成员由葛永祥、舒接昌、崔之盘、李淼龙组成。
  各学校根据创建的需要,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创建的领导。
  七、活动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4月底):制订方案,宣传发动。2月底以前制订《实施意见》和《评比细则》,交教育局班子会讨论;3月中旬将《意见》和《细则》下发到各级学校征求意见,3月底收回征求意见稿,修改后,正式行文下发。4月各学校根据下发的《意见》和《细则》做好学习,讨论和宣传工作。并成立学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第二阶段(5月—9月底):组织创建,查漏补缺。学校根据《意见》和《细则》的要求组织创建,要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照创建要求查漏补缺,努力达到“名校、名师、名班主任”要求。在此期间,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督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阶段(10月—2005年1月)。组织申报,确定候选人。10月底以前,各单位将“名校”事迹材料和候选学校名单、“名师、名班主任”推荐候选人上报教育局;11月20日前,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推荐评选学校和教师、班主任进行考察、评估;12月确定“名校”名单和“名师、名班主任”候选人;2005年1月,整理修改“名师、名班主任”事迹材料。
  第三阶段(2005年2月—4月)组织演讲,评选表彰。2月和3月,组织“名师、名班主任”候选人到全县进行演讲;3底以前,根据评估考察情况和演讲情况,确定受表彰学校和人员名单;4月份举行表彰和奖励大会。
  附:
  1、弋阳县中、小学校创建“三名”工程“名校”评估操作细则(试行)
  2、弋阳县中、小学校创建“三名”工程“名师”考核评价操作细则
  3、弋阳县中、小学校创建“三名”工程“名班主任”考核评价操作细则
二00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三名”工程 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
抄 报:上饶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汪世谷副书记、宣 传部徐明华部长、县政府邱岩副县长、人大李桂香副主任、政协熊晓玲副主席
弋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印发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